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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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验材料

党的二十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作出整体部署,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多次研讨,形成了“九个聚焦”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找遵循,扛牢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局将持续响鼓重槌、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高质量完成“守底线”任务。

一是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预警响应作用,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乡村振兴局将从易发生疾病、灾害、事故等风险因素出发,持续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在监测方面,制作“明白纸”,推行“一码通”,通过农户自主申报、部门数据比对、基层排查核实,并利用12317热线、门户网站等,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在排查方面,2023年6月、10月开展两轮全*范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及时解决因疫、因灾、因病等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问题。在分类帮扶方面,对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主动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引导勤劳致富;
对无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
对弱劳力半劳力的,创造条件探索开发式帮扶措施。

二是聚焦“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局将积极推动政策衔接,加强与住建、教育、医疗、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比对,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始终动态清零。在住房安全方面,按照“即认即改、先改后补”原则,对农村低收入群体新增住房安全问题,及时以加固改造、重建新建、购买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在义务教育方面,落实“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政策,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始终动态归零。在基本医疗方面,推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有效覆盖,及时监测患有大病的脱贫人口等,对医疗支出过大的困难家庭给予适当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推动完善农村供水管理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让村民长期稳定喝上放心水。

三是聚焦“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主攻方向,在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上多想办法”。*乡村振兴局将一体把握脱贫群众、村、县这个重心,激发主动,练好内功。保障群众增收,制定《*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精准落实产业、就业、光伏、金融等帮扶举措,对发展庭院经济、外出务工等提高奖补,多劳多得,防止“养懒汉”,激发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志气心气底气。壮大集体经济,加强与组织部门、财政部门等协同配合,帮助脱贫村统筹资源培育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其发展动力,实现带民增收致富。发展区域经济,支持脱贫地区联农带农作用显著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定坐标,持续自我加压,奋力攻坚破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产业和就业是农民稳定收入的重要支柱,*乡村振兴局将继续扶困解难、倾注力量,不断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高质量推动“抓落实”工作。

一是聚焦“培育提升产业”抓落实。立足农业农村资源,大力发展乡村二、三产业,延伸更多产业链条。在产业发展方面,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
通过龙头企业带动、村企合作来发展帮扶产业;
增强到人到户项目支持,发展“小菜园”经济、设施农业等,打造一批特色经济重点县、乡、村。2023年4月7日,首次举办全
*乡村振兴产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233个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同时开工,其中规模500万元以上的有41个。在联农带农方面,推动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代销、收购、用工等形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支持农户以资金、土地、房屋、自有设备等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增加财产性收益。在产业保障方面,加强和规范光伏电站管理,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补齐道路供水、用电用气、冷链物流等配套设施短板,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聚焦“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抓落实。把握脱贫群众“就近就地务工比例逐步提升”的趋势,在“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上下功夫。“一稳”,即稳住就业规模,对有劳动能力未外出务工的,做好动员服务;
已外出务工的,做好稳岗支持,确保2023年全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高于2022年。“两拓”,即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推动脱贫地区结合传统产业升级、新型产业打造和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提高新成长劳动力的入读率和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率。“两创”,即创品牌、创机制,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探索建立“企业+扶贫车间”运营机制等。“两提升”,即提升就业质量、提升政策效能,通过劳务品牌带动高质量就业;
加大乡村建设等项目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带动更多务工就业。

三是聚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抓落实。全面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县级统筹作用,对辖区内的村级公益性岗位实行统一合同、统一流程、统一管理。在岗位设置方面,因地制宜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规模;
加强对村级公益岗的具体指导,确保新开发的岗位符合政策要求和本村实际。在聘用流程方面,规范公告公示、经费来源、薪资合同、上岗条件等,确保基本程序和环节上不出现问题。在日常管理方面,明确每个公益性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采取打卡、检查、绩效等方式强化管理,确保其发挥岗位作用。

三、明方向,严格标准要求,推进思想解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振兴局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实现平稳过渡,把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高质量实现“促振兴”目标。

一是聚焦“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抓落实。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机制,发挥资金激励作用,力争2023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达到60%以上。在资金监管方面,聘请第三方开展常态化专项评估检查,做到有衔接资金项目的县(市、区)全覆盖。在绩效考核方面,把考核结果同资金分配挂钩,使用国家绩效奖励资金1.3亿元,对2022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A(优秀)”等次的52个县进行奖励。在项目建设方面,推动各地超前准备,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截至2023年4月底,确定全*衔接资金项目1569个,总投资42.93亿元,项目开工率达75%,资金支出进度达27.3%,各项指标均超去年同期10个百分点以上。

二是聚焦“用好帮扶力量”抓落实。汇聚各种力量加强帮扶,让脱贫地区更快发展、脱贫群众更感温暖。在驻村帮扶方面,与组织部门共同抓好培训,强化驻村工作队宣传政策、引导群众、助力增收、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率。在企业帮扶方面,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建立民营企业和县村供需库,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截至2023年4月底,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达1294家,实施项目1437个,帮扶村1344个,837个村与企业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在消费帮扶方面,强化定向采购帮扶支持,充分利用平台和网络电商,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截至2023年4月底,入驻“832平台”的脱贫县帮扶企业551家,产品12251个,销售额累计22.81亿元。

三是聚焦“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抓落实。广泛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模式和标准,让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探索发展模式,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智库力量,深入研究全*乡村振兴专题理论。结合地区实际,探索*现代农村的建设指引和村庄改造的技术路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推进乡村建设,会同组织、农业农村等6部门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划定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事项范围、程序方法等;
组织
39家相关行业部门编制《2023年*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共确定乡村建设13项重点任务45项建设内容,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完善乡村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争创一批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村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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